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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简介
   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简称BVI)位于波多黎各以东60英里,紧邻美属维京群岛,属于亚热带气候,首都为TORTOLA,公路发达。英属维京群岛由50个岛屿组成,占地59平方英里, 大约15个岛有人居住。其中最大的就是占地21平方英里、拥有19,000人口的TORTOLA。英属维京群岛是一个自治管理、通过独立立法会议立法的、政治稳定的英属殖民地,它已经成为发展海外商务活动的重要中心。该岛的两项支柱产业为旅游业及海外离岸公司注册。世界众多大银行的进驻及先进的通讯交通设施使英属维京群岛成为理想的海外离岸金融中心。目前,已有超过250,000个海外离岸公司已在英属维京群岛注册,这使英属维京群岛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海外离岸投资中心之一。美元的使用在英属维京群岛已成为合法的,当地的官方语言是英语。

BVI离岸公司的简介
   由于BVI的国际业务公司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y Act)与税法中,特别为BVI以外的投资人设计了一套非常灵活与具有弹性的制度,因此与同为英属的Cayman Islands, Bermuda, Jersey 等地被列为世界上的所谓「租税天堂」(Tax Heaven)之一。
   基本上,在BVI设立的公司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为了在BVI当地提供营业服务而设立的公司,此类公司的设立及日后定期申报之标准较为严格,通常不是外国投资人感兴趣的对象;另一类是仅在BVI注册设立,但不在该地进行营业活动的公司,也就是俗称的纸公司(Paper Company)。由于在BVI设立纸公司的条件非常宽松,成本也很低廉,许多公司及个人选择在此地设立纸公司取得法人名义后,在世界各地(除了BVI以外)以纸公司的名义进行各项投资行为及商业活动。
   翻开我国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不难发现许多公司已在BVI设立了子公司进行各种财务及投资操作,而以公司大股东名义在BVI设立公司配合母公司活动的例子更是不可胜数。依目前我国法律的规定,BVI注册的公司属于外国公司,可以在本国银行或外商银行的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 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开设外币账户,进行各种金融操作。此外,公司也可以配合租税规划的需要,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于BVI设立投资公司,再以该公司的名义对世界各地(包括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活动。